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李景山立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5 16:37:25


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李景山立案公示


受理法院: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

受理时间:2025915

受理事项:暂予监外执行申请

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李景山基本情况:被告人李景山,公民身份号码23262319540814373X,男,1954814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系五大连池市双泉镇三合村农民,住五大连池市阳光公寓小区一号楼4407室。2025618日,李景山因涉嫌危险驾驶被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申请事项:暂予监外执行

事实和理由:202592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2025)黑1182刑初47号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李景山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当庭宣判后,被告人李景山因血压高于五大连池市看守所收监标准未能收监。被告人李景山需要看病治疗为由,书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上述申请事项本院已于2025915日立案受理,现依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次日起三日内提出。

联系人:王海军     联系电话:0456-6315168

责任编辑:衣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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