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带封不动产自行买卖”执行模式 高效化解金融执行纠纷

  发布时间:2025-09-25 16:06:47



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带封不动产自行买卖”创新执行模式,执行到位五大连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周某某、吴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既保障了银行债权快速实现,也为解决金融纠纷执行难题提供了新思路。

2023年512日,周某某、吴某某向五大连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20万元,贷款到期后未按约还款。银行多次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查明被执行人名下有两个车库,随即依法查封。考虑到传统司法拍卖周期长、成本高,且被执行人主动提出愿自行出售车库偿债,银行亦同意该方案,法院最终决定采用“带封不动产自行买卖”模式推进执行。

“带封不动产自行买卖”即不经司法拍卖,由债务人在法院监管下自行出售查封财产,直接办理查封状态下的网签备案与转移登记,用售房款清偿债务。该模式优势显著:不仅大幅缩短财产处置周期,让银行快速收回欠款,还减少了司法资源消耗;同时赋予被执行人自主处置权,避免拍卖可能导致的财产价值折损,更易促成其主动履行义务。

此次案件是法院深化执行改革的生动实践。下一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完善该模式操作流程,加强与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协作,以更高效的执行举措维护金融秩序,优化当地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衣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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