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家事纠纷如隐形的裂痕,影响着家庭关系的和谐与稳定。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深入践行“枫桥经验”,通过一系列扎实细致的工作,成功化解一起典型案件,让法律不仅有力度,更充满温度。
案情简介
由于子女间旧怨未解、责任分担不清,年近八旬的独居老人张奶奶生活陷入困境,无奈来到法院起诉。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迅速厘清案件关键,意识到这不仅是一起家庭内部矛盾,更关乎农村养老保障的现实困境。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法官主动作为,首先向所有子女详细阐释《民法典》中关于赡养义务的强制性法律规定,明确指出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的法定义务,拒不履行可能面临法律后果。法官联合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干部组成专业调解团队,一方面严肃指明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耐心进行情感疏导,引导子女回顾父母养育之恩,弥合亲情裂痕。法官特别强调,赡养义务不因家庭旧怨或经济条件差异而免除。经过多轮情理法交融的沟通,最终促成三名子女达成赡养协议,明确生活费、医疗费分担比例,并制定轮流探望照料计划。该协议经司法确认,赋予了强制执行力,切实保障了张奶奶的晚年权益。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是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为民实践的缩影。未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的司法智慧,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更加坚实而温暖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