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3-19 10:03:02
中国法院网讯 执行工作是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的综合手段,是胜诉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最后一道保障。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注重执行法官法律功底的提升。
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明确立法原意,熟练运用到执行工作中。执行局建立机制让工作学习化、学习常态化,通过每周五工作例会、支部民主生活会、讨论会等方式,将集中学习与自觉学习相结合,不仅仅学习与执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还要学习立案、审判阶段涉及民商事、刑事、行政等领域的实体法和程序法。
对法律的理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探索出新的执行途径和方法。采用自讲“本土化”与邀请专家“外来化”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学习条件。执行局通过开设南岸法院执行园地QQ群,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关于执行工作培训,创建执行学习书屋阵地,邀请上级法院执行经验深厚的老法官开办法官的“执行艺术”专题讲座,培养执行法官巧妙解决在执行中遇到各种疑难和复杂的法律问题,平衡在认识上的分歧和理解上的争议与执行时机之间的矛盾。
对执行工作中出现各种复杂的情况,执行法官应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经验。执行法官应主动学习其他社会学科知识,成为“杂家”。在执行工作中采取执行措施时,需要根据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确定执行的时间、地点,尽可能地得到当地党委、政府、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支持,把不安定、危险等因素降到最低,合理的安排警力、防爆、医务、救火人员。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