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制裁、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形式,是实现国家意志、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多年的经济体制以及政治体制的改革,行政管理与执法从人治逐步向法治的轨道发展,行政机关所涉及的管理范畴也日趋广泛、具体。从对被执行主体的保护和追求公平的角度出发,有必要在保证行政机关职责权利以及提高行政效率的前提下,适度限定行政机关的强制执法权利,以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因此,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出的行政法律文书,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保证行政职能的正确行使,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一、行政非诉执行程序的设定,主要由《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至九十六作了详细规定。今天结合五大连池市法院受理非诉讼执行案件的实际情况,就行政非诉程序的构成、现阶段实践中非诉执行程序出现的问题与难点等与大家作一简单探讨。
案件的受理情况及特点
(一)、案源。五大连池市行政庭受理的非诉讼执行案件主要有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土地出让金(年租金),计划生育局申请执行社会抚养金,物价局申请执行价调基金,五大连池政府墙改办申请执行墙改费,环保局申请执行排污费,动迁办申请强制拆迁以及其他行政机关规费的收取。
(二)、特点。1、案件数量不均衡。非诉讼执行案件每一年的案件数量差别比较大,案源数量时多时少,以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出让金为例,五市风景区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土地年租金,欠费的商贩多达数十家,经过执行后,第二年没有任何人拒缴此费,所以第二年没有风景区土地租金案件。2涉案范围广,案件的社会影响大。非诉讼案件涉及商业、农业、房屋拆迁等多个部门,范围非常广泛。其中社会影响最大的是征收类案件,近几年来,房屋拆迁案件也是全国法院热点、难点案件,不但广大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各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也谨慎处理,因房屋拆迁所上访现象逐年增多,2012年我院受理征收类执行案件80件,如果执行不利将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二、执行非诉讼执行案件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一)、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各种处罚决定,程序或适用法律错误,造成无法立案的问题。法院对非诉讼执行案件立案审查阶段,经常发现行政机关作出的各种文书中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未告知行为相对人各种权利(复议和诉讼权利)、没过复议期或诉讼期就申请执行等方面问题,这些问题也是导致案源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法院的执行能力与行政管理的协调发展的问题。一方面行政机关对于执行难度大、标的金额高的行政管理案件申请法院执行,另一方面,法院的执行人员对于新类型的行政案件掌握不多,对有关法律、法规接触、了解不够,因此执行难度较大,这是新时期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挑战,法院能否与日益发展的行政管理协调发展,能否充分了解此类案件的本质,能否对该类案件顺利执结,是关乎社会影响和法院今后工作的一大问题。
(三)、政府干预防碍执行的问题。各个地方政府为发展本地经济,都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条件,这些条件有些与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相抵触,在执行过程中,政府出面协调,造成了执行难或者只能部分执行的现象发生,这个问题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
(四)、被执行相对人对行政法律、法规知识的欠缺的问题。被执行人属弱势群体,虽然我国加大了普法宣传,但老百姓的法律观念还是比较淡薄,对行政机关处罚或催缴文书中的复议或诉讼权利基本都是放弃,放弃的原因不是不想复议或诉讼,而是不懂得如何复议或诉讼,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出现了有理说不清的现象,增加了执行的难度。
三、解决问题的方法
(一)、通过司法建议,解决行政机关对行政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出现的程序和实体问题。2010-2012年,我庭向房产等部门下达司法建议14篇,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予以纠正,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规范了各种文书的制作格式,使行政机关作出的各种处理决定符合法律要求,也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干警学习相关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干警与各行政机关的联系,及时搜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确保干警掌握最新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对被执行人提出的各种问题能够给予解答,通过学习缩短了执行期限,提高了办案效率。通过与行政机关的互动,也加强了各行政机关的法律意识,使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放下了架子,与行为相对人平心交谈,减少了社会矛盾。近几年来,我庭多次与动迁办、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房产、物价局等多个行政部门开展互动活动,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程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完善人大部门对法院的监督机制。市人大派专人对我庭社会影响重大的执行案件进行监督,如有不当的地方能够及时提出建议或解决方案。通过人大部门的监督,坚决杜绝了法院干警办理人情案的现象,同时也杜绝了政府领导说情的现象,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也降低了案件的执行难度。
4、举行听证会,增加办案透明度。特别是强制拆迁案件,举行听证会是不可缺少的环节。在听证会上首先对动迁部门作出的裁决的合法性予以审查,其次向被动迁人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是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强制动迁的利与弊,这样做是被动迁人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全局意识,能够为市域经济发展考虑,自动搬迁。
5、通过干警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来提高办案质量。非诉讼执行案件不能完全依靠法院的强制力,办案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我庭干警在办理房屋拆迁案件过程中,每一个被动迁户都要走访几十次,向他们耐心的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市域经济建设和整体规划的大方向来说服被动迁户,并及时与政府相关部门够通,对作价补偿有遗漏的及时反映,与各开发商或建筑单位协调相关事宜,不但保证了房屋正常拆迁,更维护了被动迁人的合法权益,在保证法律、法规正确行使的前提下,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行政机关和法院的良好形象。
行政非诉讼执行案件的执行,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尽管我院采取了许多措施,但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能够与各兄弟院互相交流,吸取好的经验,把我院的行政非诉讼执行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