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法院“六个着手”帮群众快速实现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08-23 16:44:58


  发布时间:2013-08-23 15:26:13

  为实现案结事了,减轻群众诉累,广西灌阳县人民法院从六个方面着手降低执行难度,提高执行效率,在最短时间让打赢官司的群众实现自己的正当权益。今年以来,该院执结案件54件,自动履行14件,执行和解33件,到位的执行标的总金额498.8万 ,执行标的到位率高达92.1%。
  从强化诉讼保全着手。为化解执行难,降低执行被动风险,该院在诉前、诉中积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尽可能防止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审理过程中被转移、隐匿、变卖,以保证将来得以顺利执行。该院2013年以来采取诉讼保全措施16次,及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从强化调解履行着手。为避免矛盾升级,该院坚持“调解优先”理念,同时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要求最好调解时立即清结,对确实经过调解当事人无力当庭履行的,引导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设立约束性条款,加大不履行责任风险,调动自动履行积极性,案结事了,减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从强化裁判文书制作着手。为避免法律文书歧义引发当事人履行异议,该院要求法官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的表述、说理、论证必须准确明白易懂,特别是有关履行义务或交付财产等方面的期限、方式、不履行后果一定明确表述。
  从强化释法答疑着手。该院积极采取措施做好诉中、诉后释法答疑工作,让赢了官司的人赢的明明白白,让输了官司的人输的心服口服,讲法理说道理,明示不履行裁判文书义务的法律后果。
  从审执无缝对接着手。该院十分注重审判与执行之间的平衡协调,加强审判部门和执行部门的沟通互动,从做好整个法院工作出发避免审判执行脱节,互相建议、互通情况、共谈方法、共商策略,提高执行能动性。
  从司法便民助民着手。简化执行标的款审批领取手续,保障申请人及时足额领取标的款,对执行不能而确需救助的执行申请人启动执行联动机制,争取多方支援,及时给予执行救助,保障执行申请人的基本生活。

  责任编辑:杨青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桂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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