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注重诉前调解 化解涉农群体纠纷

  发布时间:2015-05-26 16:45:13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以农业合作社为主的经营模式在农村逐步形成。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集中在种粮大户手中,土地在流转和转化商品粮销售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且这些矛盾以群体性、紧迫性为特点。如果不及时加以引导和解决,很容易引起突发性群体事件。今年以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固树立能动司法意识,发挥多元调解功能,坚持化解矛盾关口前移,采用诉前调解方法成功的化解了多起群体性涉农纠纷,有利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是紧紧依靠当地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和纠纷发生地基层组织的协助。新发镇永和村200多户村民与龙镇的种粮大户宋某某签订了三年连片种植协议,合同履行一年后永和村村民感觉承包价格偏低,要求宋某某按现行土地承包价格增加承包费,因增加多少双方没有达成协议。村领导和村民代表到法院要求解决纠纷,春耕在即,如果按起诉程序解决,肯定会延误农时,法院负责立案的领导得知情况后,及时与新发镇党委和政府协调,了解双方争议的焦点,联手做村民和宋某某的调解工作,使争议的双方解除了土地承包合同,农民在春播前与他人达成了土地连片种植协议,每公顷农民增加收入200元。

   二是院领导重视,重大疑难突发的群体性纠纷一把手要亲自参与,主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成立专门的应急合议庭,具体处理群体纠纷;龙镇东方红村村民周某某、李某某经营粮食烘干塔,将该村443户种植的玉米进行收购、烘干,并将收购的一万吨玉米卖给五大连池风景区粮库,因粮库经营中间环节出现问题,400多户农民始终没有得到卖粮款,2015年春节后,200多户农民到市政府多次集体上访,市政府为此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经多方工作始终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法院介入后,依法采取了诉前保全措施,对五大连池市风景区粮库价值1700多万,8000多吨玉米进行查封,同时,与市政府工作组一道做卖粮农民、中间收购商和粮库的调解工作,迫使粮库与另外两方达成了以查封的玉米抵债的协议,即由粮库按现行市场玉米价格返给中间商,中间商在政府的协调下将玉米卖出,春耕前将1700多万卖粮款发到400多户农民手中,解决了农民的燃眉之急。

    三是制定处理群体纠纷应急预案,使矛盾的化解掌控在法院的程序之中。依当事人申请,及时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建设乡幸福村500余户农民与连片种植承包人周某某承包土地合同纠纷。因周某某没按合同约定向农民交付整地费用而收割玉米,村民代表到法院要求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法院及时对周某某种植的50公顷玉米进行了查封,同时做诉前调解工作,双方在诉前保全期限内达成了和解协议,避免了群体访情况的发生。

   四是开展多元诉前调解工作,各种调解形成互动,促进纠纷的解决,调解成立后,法院监督协议双方的履行,纠纷诉前一时解决不了的,立案后及时转业务庭进行审理,并做好有关案情的信息反馈工作。今年以来有5起涉农群体性纠纷在诉前得以化解,有1起转为诉讼程序审理,有利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王振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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