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法院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加强审判质量工程建设,多方面、多层次规范科学的案件质量管理体系。明确了案件质量优劣的标准,使案件质量好、效率高的法官工作得到肯定,进而在全院形成了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
首先是院领导长念案件质量“经”。审管办定期通报各部门和法官的案件质量、数量情况和案件被上级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情况。使各部门及全院干警能够时时知道自身工作的进展情况、在全院的位置、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等等。院领导定期分析研究执法质量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使全院干警牢固的树立了案件质量观念,在全院形成了案件质量高光荣、案件质量低可耻意识。
其次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歇”。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实现司法规范化建设目标的有效载体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每年开展两次案件质量评查,检查案件质量问题。结合案件质量,院领导在大会上进行讲评,引导广大干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干警切实用好人民赋予的审判权、执行权。
第三,执行规章制度可“循”。完善合议庭(含独任审判员)、院庭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办案质量和把关责任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在工作中得到认真的贯彻落实,使我院的审判权力运行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第四,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懒”。全方位、分阶段组织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和干警自学,开展执法质量专题研讨活动、庭审观摩活动、裁判文书制作和庭审记录比赛活动,使全院干警在学习和活动中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审判业务能力,进而推动全院执法质量的提高。
第五,确定案件质量优秀的标准不“偏”。案件质量优秀,必须是在全年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没有因为案件质量问题被上级院发回重审和改判。并且在本院和上级院以及市政法委组织的各项案件质量检查中,案件质量被评为优良以上,方被列入院案件质量优秀的评选范围。同时,依法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接受群众监督。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执法廉政监督员建立良性互动机制,认真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梳理归类加以整改。
第六,总结案件质量问题不“粗”。对因为案件质量问题被上级院发回重审和改判,要责成案件的承办人在审判委员会专题会议上作出负责任的报告,说明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的原因和应汲取的教训,审判委员会对责任人的问题进行定性,审判委员会委员对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汲取教训,避免类似问题在全院的再度发生,对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案件,提交院长办公会进一步研究处理。
第七,将案件质量作为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考评。对案件质量分为实体和程序两个大的方面进行考察。实体方面包括案件事实的查明和认定、证据的收集和认定、审判的论理、审判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以及裁判结果等各个方面。程序方面涵盖各种记录、文书填写、文书制作、卷宗装订等与审判活动有关的方方面面。都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法和具体的评分标准,年终作为考核各审判业务部门和审判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对案件质量高的审判人员在评先晋优、提职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使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工作有了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