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保全担保书
发布时间:2012-07-30 15:25:42
仲裁保全担保书(由申请人自己提供保证)
××仲裁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8条之规定,我(单位)已向你会提出仲裁保全措施申请,请求你会提交人民法院对被申请单位采取冻结其银行存款万元(或查封、扣押有关财物)的保全措施,以切实能够保护我单位合法权益的实现。我单位愿以银行存款 万元(或其他财产)作为保证。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附:担保财产情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