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03-27 13:56:10



五大连池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媒体记者提问

    3月27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刑庭副庭长王海军主持,五大连池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宝林向媒体和社会通报了五大连池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了相关部门及黑河日报社驻五大连池市记者站站长林松涛、五大连池市广播电视局记者黄玲、相迪参加新闻发布会。 

    为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导,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姚明辉任组长,副院长杨公明、党组成员王振刚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扫黑办)设在刑庭,由姚明辉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海军任副主任、联络员。制定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具体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工作安排列出时间表并按计划实施。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我院将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将依法从严惩处,该判处重刑的依法判处重刑,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及其“保护伞”,将严格把握缓刑、免于刑事处罚的适用条件,不给其留有任何逃避法律制裁的可乘之机。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对于带有黑恶苗头的各类犯罪活动,将依法加大打击力度,防止其坐大成势。对于黑恶势力的漏罪漏犯,将保持执法尺度的前后统一,体现从严惩处精神。 

    在坚持从严惩处的同时,我院将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原则,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准确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公正定罪量刑,不得人为改变法定证明标准和法定认定标准,确保审判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使案件能够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准确把握法律和政策的界限,既不能降格处理,也不能人为拔高,还要防止为片面追求打击成效而下达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标。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审判效率,严格执行审限要求,及时有效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 

    发布会上,媒体记者相迪就“此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时间”“‘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等问题对新闻发言人进行了提问并得到了解答。

责任编辑: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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