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驱车百里为调解 传递司法温情得圆满

  发布时间:2019-01-23 11:20:21



法院驱车百里为调解 传递司法温情得圆满

    近日,龙镇法庭庭长么乃臣带领法警、书记员等一行四人同原告张某某走进了被告赵某的工作单位,为其二人审理一起借贷纠纷案件。 

    本案立案后经承办法官么乃臣了解情况后,得知赵某与张某某本是朋友关系,因此案导致二人关系僵化,但并未达到破裂的程度。故承办人认为应尽量促成本案的和解,从实质上化解矛盾纠纷,让往日的朋友能重归于好。 

    赵某年龄较大、身体不好、家庭贫困,其居住地和工作地距离法院路途遥远、交通不便,而且现正在一家单位负责24小时值班工作,工作时间不能离开岗位。为保证赵某能正常出席庭审,保障双方当事人能够充分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以及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方便调解,经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后么乃臣决定驱车80多公里山路到赵某工作单位进行就地开庭。 

    赵某虽对借款担保事实及张某某诉讼请求事实予以认可,但因张某某与赵某本是朋友关系,却又将其起诉至法院,赵某在情感上难以接受,因此很不配合庭审,并表示经济条件差,有钱也不会还钱,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僵局。但承办法官还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解,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给双方释明了本案所涉法律规定及相关法律后果,阐述了案涉证据的采信理由、法律事实的认定依据、判决调解的法律差异等一系列程序和实体上的问题。 

    经过几番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表示明白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并自愿接受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均作出了让步,在相互体谅和宽容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最终双方当事人在解决了矛盾纠纷的同时又表示对对方行为的理解,恢复了原有的朋友关系。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杨洋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