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两起商服被淹财产损失纠纷案。
2017年12月7日夜间,位于五大连池市兴业大厦拐角处地下室自来水管爆裂出水,水深10厘米左右,泡水长达20小时,导致本楼南侧两家相邻地下室被淹,造成损失7万余元。被淹商服分别为原告李某正在经营的游戏厅及原告李某某经营的台球厅,漏水的商服为被告杨某、徐某的,已停业。事后双方一直就赔偿一事多次协商未果。
2018年12月3日,李某、李某某向五大连池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杨某、徐某分别赔偿李某损失5万元、李某某损失2万元。因李某商服是精装修,且即将年关,生意兴隆损失较大。李某某因房屋即将到期,面临搬迁损失较小。诉讼过程中,二被告称是物业公司在屋内维修水管造成的,与自己无关,不同意赔偿,而物业公司认为与其无关。调解困难较大。最终经党组成员、副院长魏军、承办法官陈真义的再三调解,讲明其中的利害关系,未经程序鉴定,双方同意和解,二被告同意当庭给付原告1.3万元和5,000元。